本年度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事项公开清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2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2〕76号)文件要求,依据我校2021-2022学年校务信息公开实际,认真开展编制工作。现将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信息公开是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广大师生参政议政、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为保障师生、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依法治校水平,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与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等方面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我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将可公开的文件纳入主动公开流程。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
学校对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1-2022学年,学校新增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总计1232条。具体如下:
1.新闻媒体: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总发稿量257篇次,官方视频号“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发布视频56个;官方抖音号“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发布视频178个;学校网站“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发稿量为145篇;发表在中国新闻网、人民网、学习强国、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山东省教育厅网、青岛市教育局、山东日报、经济日报、等国内各大媒体70余篇;
2.各类会议材料:编辑印发学院文件196份,上报疫情防控总结、双高专业群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等各级各类材料370份。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16次,办公例会16次,疫情防控及安全会议46次,党的十九大及各中全会精神学习会6次,新职业教育法学习会4次,教科研例会18次,各类专项工作协调会48次。通过会议渠道面向全校及时主动发布《青岛建筑工程学院教材管理规定(试行)》《青岛建筑工程学院班主任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建筑工程学院“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学校处理回复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普遍关心的各类提案共22件。
(二)主动公开信息方式与途径
1.校园网络渠道。学校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视频号、电子校报形成的新媒体矩阵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2.召开主题会议,通过校领导班子会、党代会、教代会、办公例会、教科研例会、学工例会、部门例会、院务会、主题班会及情况通报会等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3.以文件传阅、会议纪要、校报、宣传栏、海报、LED公共显示屏、天福企业流程管理系统(BPM)等形式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内容
1.学校重要文件、规章制度和统计数据。包括本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文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等。
2.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包括学校各学历层次的招生信息;学生社团、奖助学金、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学生管理信息;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经费支出和使用等科研管理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3.招生信息公开的情况。针对多类别的招生模式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考试“六公开、六不准”的有关规定,加大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校网建设质量,通过学校主页及各部门的子网站及时将学校情况、学校政策规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助学通道、各种类型招生实施细则、录取名单、在线咨询等进行公布,并开通招生解答专线,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电话咨询。
4.学校财务经费公开的情况
(1)严格按照物价文件收取学杂费,杜绝一切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通过校园网、宣传专栏、招生宣传单、新生入学须知等多种形式将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文件依据等信息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了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2)财务处认真编制每学年度的财务报告,以报告形式向教代会代表通报学校财务情况,内容包括:学校财务状况、当年预算执行情况、下年度预算收支计划、人才培养与教学基本建设等财务信息。同时,对教代会代表提出的各类经济提案作出沟通与解答,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学校管理工作信息公开情况。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学生各类荣誉的评选及奖惩情况;贫困学生资助及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情况;勤工俭学岗位人员选用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年度,我校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普遍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情况给予较好的肯定和支持,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结果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21-2022学年度我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2021-2022学年,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在稳定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学校将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继续加强对学校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面对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加强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的同时,也要持续提高对信息的洞察力以及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的甄别能力,提升教职工业务素质能力。
(二)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为更好适应新时代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工作流程更加细致、合理、合法、合规,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的合规性,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做好保密和解释工作,保障信息安全。
(三)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部监督、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保障制度的建设,充分发挥工作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将信息公开作为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逐步形成多方参与的工作合力。
针对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及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